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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通知 明确提前还贷、灵活就业者认定等事项

西西新闻  @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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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通知,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8项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说明,涉及提前还款、征信有效期、灵活就业者收入认定等与市民密切相关的政策。
 
变化一:特殊情形半年内提前还款不再受限

针对因重大灾祸、买卖纠纷等特殊原因需在放贷半年内提前结清的借款人,新规明确可填写《提前还款申请书》并提交证明,经银行和信贷管理处审批后办理。此前这类情况往往需支付违约金,新规体现了人性化管理。

变化二:四类情况提前还款不计入贷款次数

二手房未过户、系统信息错误、法院判决解约、政府规划变更等四种情形下提前结清贷款的,将不计入公积金贷款次数。

变化三:灵活就业者收入认定更合理

月缴存基数≤5000元按实际认定,超过5000元则需提供6个月银行流水或个税证明。

变化四:征信报告有效期缩短至3个月

借款申请人的征信报告超过3个月需重新提供,较此前6个月有效期要求更严格。

其他重要调整:军人公积金贷款次数纳入家庭总次数计算;为他人公积金贷款担保将影响自身贷款申请;劳务公司职工无需再提交劳务合同等冗余材料;非恶意逾期记录可申请特殊标记,贷款审批时视同正常还款。(记者 张黎江)

 

编辑/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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