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论文购买实验数据,陕西省人民医院对相关人员作出分级处罚

西西新闻 @ 2026-11-06 12:48

11月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涉“论文工厂”严重学术造假行为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第六批)》,本次共通报12起科研失信案例,其中包含陕西省人民医院相关人员一起案例。
 

通报显示,阎春英为通讯作者、张蓉为第一作者,李新强、王雪、商博鑫、段天娇、付佐君、郭雪艳参与署名的一篇食管腺癌相关论文,存在从“论文工厂”购买实验研究数据等科研失信行为,该论文尚未正式发表。依据《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作者所在单位陕西省人民医院对相关人员作出分级处置。
 
通讯作者阎春英、第一作者张蓉受到同等处罚:5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5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1年内取消职务职称晋升;5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其余6名署名作者,接受科研诚信教育。(记者 苏珊)
 
编辑/谷雨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