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明确本年度森林草原防火期 防火区内严禁野炊等违规用火

西西新闻 @ 2026-10-22 00:52

10月21日,西安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发布《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6—2027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告》,明确本年度森林草原防火期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止,对防火区域划定、野外火源管控、防火责任落实等作出具体安排。
 
通告将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有林地、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以及上述区域边缘向外100米以内区域,划定为森林草原防火区。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可根据辖区火险形势动态调整防火区范围,设立明显警示标识并向社会公布。
 
防火期内,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严禁在防火区内吸烟、野炊、烤火取暖、明火照明,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放飞孔明灯,以及放火驱赶动物、炼山等违规用火。未经批准,不得开展烧荒、烧地埂、烧秸秆、焚烧垃圾等农事生产用火;未经审批,不得开展电焊、切割等野外动火作业。
 
因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必须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安排专人值守,确保用火安全。高火险期内,将根据火险预警等级,对高火险区实行封山禁火管理,在进山路口、峪口设立检查卡点,严格落实火种收缴、扫码登记等管控措施。
 
通告要求,各涉林经营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划定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定期排查火险隐患,完善应急处置方案,加强扑火队伍建设,配足物资装备,开展培训演练。进入防火区的人员、车辆,应当接受防火安全检查和实名登记;进入林区作业的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应按规定安装防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材。
 
在寒衣节、春节、清明节等祭祀高峰期,西安将推广绿色低碳祭扫,倡导敬献鲜花、植树追思、线上祭扫、清扫墓碑等文明祭祀方式。各公墓、陵园要设置鲜花兑换、便民祭扫点位,配齐配套服务设施,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防火区内焚烧纸钱香烛、燃放烟花爆竹。
 
同时,西安将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公布火险预警信息和违规用火处罚标准。对违规用火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防灭火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以及弄虚作假、迟报漏报瞒报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应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警报警电话12119,报告火情发生时间、具体地点、火势大小及周边情况等信息,便于快速处置、精准扑救。
 
来源/西安市应急管理局网站
编辑/谷雨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