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人社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助老员队伍建设的通知》,明确加强农村助老员队伍建设,打通农村养老“最后一公里”。
人员组成:农村助老员由三类人员构成。一是自愿参与的农村老年志愿者,以志愿服务形式参与探访关爱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代买代办、助医助餐、精神慰藉等服务;二是公益性岗位,主要面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就业困难人员等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资金从福利彩票公益金、社会捐赠等渠道列支;三是养老机构派出的专业人员,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优先吸纳就业困难群体务工就业,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
配备标准:村(社区)常住人口老龄化率超过30%,或独居、空巢、失能、重残特殊困难老人超过100人的,原则上配备2名;老龄化率超过20%,或特殊困难老人超过50人的,原则上配备1名;不具备单独配备条件但确有需求的,可几个村联合配备。
服务内容:助老员既为老人服务,也充当老人的“身边人”。具体包括:帮助老人收集养老需求、对接养老资源;上门宣讲防骗知识和惠民政策;独居老人发生意外时第一时间搭把手、通知家属;协助申请助餐服务、管理村级养老设施,以及做饭、陪诊、打扫等日常照料。根据实际情况,可提供免费或低偿服务。
管理机制:上岗前须接受培训,内容涵盖法律法规、上门服务实操和应急处置,县乡养老中心负责日常指导;人员选聘优先考虑孝亲敬老、有爱心有责任心者,服务效果好的给予表扬激励,效果差的改进调整。政策旨在形成“政府引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支持、老年人自愿互助、社会广泛参与”的格局。(记者 苏珊)
编辑/寇鸣涵 孙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