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及时制止业主违规改造等问题,陕西12家物业被罚或扣分

西西新闻 @ 2026-10-12 15:28

近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第五批物业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12家物业服务企业因档案缺失、信息不公示、履约不到位、侵占公共收益等问题被依法处罚或扣除信用分。
 
 
本批案例覆盖西安、铜川、渭南、榆林、汉中、安康、商洛等多地,涉事类型集中指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
 
擅自改变物业用房用途、违规改造未及时制止。西安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在服务的未央区万科金域东郡小区三期期间,因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被未央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罚款2万元,为本批单笔最高罚款;陕西鑫贸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绥德分公司在服务的绥德县东方红高层小区期间,对业主擅自在外墙体开设、扩大门窗未及时制止、未向有关部门报告,导致多户效仿违规改造,被绥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罚款1万元。
 
在安全管理与信息公开方面存在问题。西安行者物业在服务的鄠邑区紫金大厦期间,未常态化排查消防隐患、楼道杂物未清理,发生住户违规焚烧快递单据引发火情后未及时上报,被罚5000元;西安合能物业在服务的灞桥区合能十里锦绣二期小区期间,无法提供二次供水水箱清洗记录和水质检测报告、未依法留存相关档案,被罚3000元;西安广诚物业在服务的灞桥区广馨苑小区期间,未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信息,被罚5000元;榆林福临门物业在服务的佳县中天大厦小区期间未公示收费标准,被罚500元;商洛旭华家晟物业在服务的商州区时代华城小区期间,因车辆管理费账目混乱、公示不明确被扣信用分5分。
 
公共收益与履约质量同样是整治重点。陕西科润联合物业在服务的铜川市新区富丽豪庭小区期间,侵占小区电梯广告经营性收入1200元,被责令存入公共收益专户并扣信用分3分;西安龙湖物业榆林分公司在服务的榆阳区阳光紫郡小区南区期间,因消防设施维护缺位、设备间堆放杂物、公共收益未设专户、对私搭乱建毁绿种菜未履行劝阻上报义务,被责令限期整改并扣信用分9分;上海维商方海新技术应用服务有限公司在服务的富平县臻湾府小区期间,擅自缩减人员致基础服务难以保障、消防维保缺位,被扣9分;安康福康物业紫阳分公司在服务的紫阳县紫邑新城小区期间,因电梯五方通话无人应答、楼道灯损坏未更换等问题被扣20分,为本批最高扣分。此外,佛坪县佳鑫乐园物业在服务的佛坪县水韵华庭小区期间,因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合堆放被罚500元。
 
据统计,本批案例共处行政罚款4.4万元、扣除企业信用分46分。(记者 张黎江)

 
编辑/何海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