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一批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典型案例,聚焦“清浊行动”整治成果,震慑违法经营,维护游客权益。

案例一:2026年1月,导游谭某受西安某旅行社委派带团,虚构演出活动评价,以此诱骗旅游者购买该自费项目,且送团至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后未全程陪同,还擅自把后续行程委托他人。其行为违反《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管理办法》,西安文旅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7000元。
案例二:同月,导游张某某带团时对未购物游客诋毁、侮辱,诱骗胁迫购物,违反《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被西安文旅部门罚款5000元。
案例三:4月,乾县执法人员发现裴某某以个人名义组队师生旅游,微信收款6800元,属无证经营旅行社业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被乾县文旅局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1万元。
案例四:5月,澄城县某乳制品店以每人99元组织47人赴黄陵国家森林公园,自行策划、收费、安排吃住行,无证经营旅行社业务,被澄城文旅部门罚店1万元、罚负责人王某2000元。
案例五:1月,延安某旅游公司发“北京天津大巴五日游”《邀请函》,宣称“公益演出、费用全免”,实际行程与宣传不符,构成虚假宣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被延安文旅部门罚公司5000元、罚主管王某2000元。
陕西文旅部门提醒:报名跟团认准旅行社资质与合同,警惕“免费游”“低价游”;遇导游胁迫购物、行程货不对板,保留票据、录音及时投诉。全省将持续深挖地下游、黑导游、虚假宣介,营造平稳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记者 张黎江)
编辑/董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