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对外发布《西安高新区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该文件8月28日正式印发,有效期两年,创新构建“孵化器+服务站”协同发展模式,推动双创载体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从空间供给转向生态构建,优化区域创新创业生态。

办法将孵化器划分为基础型、培育型、引领型三个梯度,实施差异化标准管理。基础型孵化器重在培育初创企业,孵化场地不少于300平方米;培育型孵化器面向细分新兴产业,需在基础型的基础上提质升级;引领型孵化器作为标杆载体,重点聚焦光子、商业航天、具身智能、医工融合等硬科技赛道,要求硬科技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不低于60%。部级卓越级孵化器可直接认定为区级引领型孵化器。
同步设立科技企业服务站,布局在企业集聚写字楼、产业片区,开展政策对接、诉求收集等基础服务,运营成效突出的服务站可优先升级为孵化器。
文件明确评定由高新区创业园发展中心组织实施,评定有效期两年,实行年度动态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材料弄虚作假的载体将撤销认定资格并对外公示;载体发生场地、运营主体重大变更,需要按时限报备。
办法鼓励多元主体参与载体建设,支持高校、链主企业、创投机构建设特色孵化器,推广“孵化+投资”持股孵化模式,支持建设离岸孵化器,拓展海外创新资源。原有存量众创空间全部纳入新管理体系,须在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层级重新评定。
该办法将引导孵化载体强化创业辅导、投融资对接、产业链赋能、技术验证等增值服务,助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为硬科技企业、未来产业发展提供全链条支撑。(记者 苏珊)

办法将孵化器划分为基础型、培育型、引领型三个梯度,实施差异化标准管理。基础型孵化器重在培育初创企业,孵化场地不少于300平方米;培育型孵化器面向细分新兴产业,需在基础型的基础上提质升级;引领型孵化器作为标杆载体,重点聚焦光子、商业航天、具身智能、医工融合等硬科技赛道,要求硬科技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不低于60%。部级卓越级孵化器可直接认定为区级引领型孵化器。
同步设立科技企业服务站,布局在企业集聚写字楼、产业片区,开展政策对接、诉求收集等基础服务,运营成效突出的服务站可优先升级为孵化器。
文件明确评定由高新区创业园发展中心组织实施,评定有效期两年,实行年度动态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材料弄虚作假的载体将撤销认定资格并对外公示;载体发生场地、运营主体重大变更,需要按时限报备。
办法鼓励多元主体参与载体建设,支持高校、链主企业、创投机构建设特色孵化器,推广“孵化+投资”持股孵化模式,支持建设离岸孵化器,拓展海外创新资源。原有存量众创空间全部纳入新管理体系,须在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层级重新评定。
该办法将引导孵化载体强化创业辅导、投融资对接、产业链赋能、技术验证等增值服务,助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为硬科技企业、未来产业发展提供全链条支撑。(记者 苏珊)
编辑/寇鸣涵 谷雨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