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盯违规收取水电费、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等重点整治内容,重拳出击,集中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例,坚持从严监管,压实物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群众居住获得感、安全感。
某物业公司违规加收水电费案
接群众12345投诉,莲湖区某小区商铺电费收取标准为1.35元/度。经查,该小区物业公司于2022年11月开始管理该小区,按合同约定以电费1.25元/度、水费6.8元/吨向管理方收取,管理方在此基础上加价至电费1.35元/度、水费7.0元/吨向终端用户收取。当事人在2022年12月至2025年5月期间加价收取电费、水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被依法行政处罚。本案警示转供电转供水主体严禁违规加价,落实电价水价政策,优化营商环境。
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电梯案
2026年5月,莲湖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反映某公寓运行的乘客电梯没有定期检验。经查,当事人运营的乘客电梯未进行定期维保且未经定期检验,仍在使用当中。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和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执法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本案警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定期报检制度,发现问题立即停用整改,从源头化解电梯安全风险。
某物业公司未执行政府指导价收取非居民水费案
2026年6月2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某小区物业非居民水费收取价格为6.8元/m³,超出《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市城区公共管网供水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非居民终端水价5.8元/m³。自2019年11月入驻以来,涉及四家单位用水量共计6061m³,每立方多收1元,合计多收6061元。当事人已于6月17日主动全额退回。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被依法行政处罚。本案警示物业行业须规范收费秩序,杜绝凭借管理优势违规收费,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
莲湖区市场监管局表示,将持续深化物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收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等问题保持高压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记者 张黎江)
编辑/孙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