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安康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决定自9月8日起启用以下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据悉,此次开通的监控设备共54处,凡在上述点位,有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限速60km/h)、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规定掉头、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记者 苏珊)
编辑/何海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