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七部门联推生育友好单位创建 从制度、场所、文化三方面发力

西西新闻 @ 2026-08-11 14:35

近日,陕西省总工会联合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等七部门印发《推动创建生育友好单位助力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从权益保障、工作场所建设、理念文化培育三方面,为用人单位创建生育友好单位提供系统行动指南。
 
《指引》明确,用人单位应将招聘录用、晋升、薪酬等环节的性别平等要求纳入集体合同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定并落实孕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保障生育女职工返岗权利,鼓励提供产后返岗培训和逐步恢复工作的适应时间。定期组织女职工职业健康检查,鼓励每年安排一次妇科疾病检查,检查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在工作场所建设方面,《指引》鼓励为女职工配置孕妇休息室或隐私保护良好的办公空间,解决流动性或分散性岗位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鼓励单独或联合举办福利性子女假期托管、课后托管和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允许职工因紧急情况休假或设置家庭照护假。
 
此外,《指引》要求工会督促落实生育休假、“四期”保护、健康体检等制度;人社部门保障女职工平等就业和薪酬待遇,将性别平等、生育友好纳入劳动保障检查和和谐企业创建评价体系;医保部门落实生育保险配套政策,确保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津贴足额按时发放。
 
近年来,陕西省总工会持续打造“婚、生、养、育”全链条服务体系。陕西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引》从制度、场所、文化等方面系统推动生育友好单位建设,打通生育支持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何海潮
审核/黄湘英
终审/张琛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