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公积金新政8月3日落地 装修、车位、物业费、契税纳入提取范畴

西西新闻 @ 2026-07-31 16:31

近日,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8月3日起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将装修、配套车位、物业费、契税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纳入公积金提取范围,试行一年。
 


新政明确,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自购房备案合同签订之日起8年内或不动产权证书核发之日起8年内,未申请办理过装修提取及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的,可凭购房备案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标准申请提取公积金,专项用于该套房屋装修,单套房屋提取总额最高不超过 20万元。

车位作为住房配套的刚需支出,同样被纳入新政保障范围。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配套车位,可凭车位备案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购置发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车位合同成交总价。

物业费也正式纳入公积金提取“清单”。新政支持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名下在本市拥有自住住房的,可凭当年物业费缴费凭证、购房备案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当年实际缴纳的物业费金额。

针对购房环节的税费支出,新政同样给出支持。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可凭契税完税凭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票据和不动产权证书一次性办理提取,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税费及维修资金合计金额。(
记者 袁荣
 

编辑/张尧夏
审核/黄湘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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