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灞桥区东城大道中铁・琉森水岸多名业主反映,小区38号楼南侧一处闲置空地被改造为经营性停车场。车辆通行噪音、夜间灯光、货车扬尘与尾气持续侵扰居民生活。西安市灞桥区多部门回应,涉事地块属于集体土地,规划用途为绿地,暂由方家村村委会代管。
业主:家门口空地变成了停车场,昼夜扰民难以安居
7月21日,西西新闻记者前往中铁・琉森水岸实地探访。小区38号楼南侧的涉事地块紧贴居民楼栋,部分地面有硬化痕迹,场内安装照明、监控设施,不少小轿车、大型货车在此停放。

(涉事停车场内)
地块临近汀柳路一侧搭建活动板房用作停车场办公点,墙外张贴小车、货车分类收费标准。货车按照单月280元、季度780元、半年1440元收费;小车按照单月200元、季度540元、半年960元收费;临时停车的,半小时内免费,超半小时按1小时计算,每小时收费1.5元。

(涉事停车场收费标准)
业主蔡女士(化名)介绍,自2026年4月起,这片闲置空地开始施工改造为停车场。“停车场照明灯整夜常亮,窗帘无法完全遮挡。夜间车辆进出,倒车提示音、发动机声响持续不断,家中老人、孩子睡眠长期受到干扰。”
业主孙女士(化名)补充,停车场常有大型货车出入,车辆驶过扬起尘土,住户平日里根本不敢开窗,持续排放的汽车尾气也让居民苦不堪言。
灞桥多部门回应:涉事地块为集体土地,规划用途是绿地
围绕涉事地块权属、规划属性、停车场审批手续等关键问题,记者先后走访停车场运营方、灞桥街道办事处、方家村村委会以及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多方核实。
停车场负责人称,涉事地块不在中铁・琉森水岸小区红线以内,停车场各项经营手续完备。

(停车场整夜通明,图片来源:业主供图)
7月24日,记者前往灞桥街道办事处求证。工作人员表示,涉事地块属于集体土地,2020年方家村城中村拆迁时,地块纳入棚改范围,权属归灞桥街道办事处,征地补偿款已足额兑付。因地块暂无建设计划,交由方家村村委会代为管护。
方家村村委会工作人员解释,地块闲置期间,偷倒垃圾问题频发。村委会引进企业运营停车场,以此整治空地垃圾乱象,场地经营所得用于地块日常管理维护;若后续政府启动项目建设,地块可随时收回。
此前就地块土地性质、规划用途、临时用地审批备案等事项咨询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灞桥分局,工作人员答复该地块规划用途为绿地,其余相关问题后续予以回应。截至稿件刊发,记者尚未收到该局进一步回复。
西安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指出,灞桥街道办委托村委会代管闲置土地,权限仅限于场地日常看管维护,并不等同于允许开展经营性开发建设。
若地块法定规划性质为绿地,原则上不允许硬化地面用作机动车停放场地。若确需临时设置停车场,必须依法完成临时用地审批、临时建设备案,同时按规定办理经营性停车场备案、规范公示收费标准。
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硬化土地、搭建活动板房,存在涉嫌违法用地、违法搭建的法律风险。(记者 苏珊)
编辑/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