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通报一批违法违规“自媒体”账号

西西新闻 @ 2026-07-28 17:07

7月27日,网信榆林发布消息称,2026年榆林市“网络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市县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依法依规打击处置了一批违法违规“自媒体”。
 


微信视频号出现冒充官方名义注册“榆林市xxx服务中心”“榆林市xxx指挥中心”“榆林市xxx指挥站”等账号,违规发布无关视频内容、虚假不良信息,误导群众,损害政府公信力。榆林市网信办依法依规对上述7个账号作关停处置。

微博账号“延安xx风情”、快手账号“x铭”持有人靳某,多次故意编造并发布不实信息,相关内容传播范围广、转发量大,严重扰乱网络与社会公共秩序。子洲县公安局依法给予靳某行政处罚,榆林市网信办同步对其账号采取禁言处置。

网民成某拍摄民警现场执法视频后,凭空捏造“榆林某街道持刀伤人”的虚假信息并发布至短视频平台,引发网民关注讨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依法给予成某行政处罚。

网民马某利用AI工具对属地外往年暴雨视频素材进行二次加工,并配以“陕西榆林遭遇暴雨极端天气”的虚假标题后发布于短视频平台,其行为严重误导网民,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榆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依法给予马某行政处罚。

快手账号“陕北xxx农特产”持有人张某某为博取流量,在直播过程中公然使用侮辱性语言辱骂某村村民,相关直播内容在网络快速扩散,引发大量网民围观讨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佳县公安局依法给予张某某行政处罚。

网民高某某因对本村山水坝管理事宜心存不满,为发泄情绪,多次在村级微信群发布侮辱性言论辱骂村干部,损毁他人名誉,扰乱网络传播秩序,造成不良影响。佳县公安局依法对高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网民王某某为博取流量和非法获利,在某短视频平台直播连线PK环节,伙同网民高某某使用本地方言规避监管,公然传播低俗色情、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不良信息,引发大量网民围观,扰乱网络空间秩序。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依法对王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网民樊某某为博取流量、吸引关注,在无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实信息,引发网民讨论传播,严重扰乱网络公共秩序。子洲县公安局依法给予樊某某行政处罚。

米脂县网民高某,绥德县网民许某、许某花,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作品、直播间PK时,多次对他人进行言语辱骂、恶意诋毁,宣泄负面情绪、散播不良言论,相关行为严重扰乱网络秩序。米脂县公安局、绥德县公安局依法分别对高某、许某、许某花作出行政处罚。

网民田某为博取流量,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虚假招聘招考信息,误导求职备考人员,扰乱正常就业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绥德县网信办、县公安局依法对田某进行了约谈教育。

 

记者/苏珊 实习生 张柏文
编辑/张尧夏
审核/黄湘英
终审/张琛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