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公布4起物业服务违法典型案例 合计罚款超6万元

西西新闻 @ 2026-07-28 17:07

近日,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称,2026年以来,已依法查处4起物业服务违法典型案件,责令退费合计5.3万余元,收缴罚没款超6万元。
 


2024年6月至2025年10月期间,南郑区某物业公司在提供前期物业服务过程中,分别按3元/次/4小时和10元/张的收费标准,收取外来车辆临时停车费和临时出入证费,未执行南郑区中心城区临时停车费2元/次/4小时、临时出入证按照成本价收取的政府指导价标准。经查,该临时出入证系纸质硬壳塑封材质,成本仅2元,违规收费共计0.9万余元。汉中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没款1.08万余元的从轻行政处罚决定。

2024年1月至2026年4月期间,南郑区某物业公司在向业主提供门禁安保服务过程中,在未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将“刷脸进门”设定为该小区出入口和单元楼门禁处唯一通行核验方式,违背了人脸识别应用“最小必要、知情同意、可替代选择”三大原则。立案调查期间,该物业公司积极整改,在小区所有出入口、单元门禁系统加装刷卡通行功能,实现了刷脸、刷卡双通行。汉中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的从轻行政处罚决定。

2026年1月,服务汉台区一商业广场的转供电物业企业陕西某科技有限公司,被电力部门变更为市场化零售用户,享受国家电价标准下调的优惠政策。但其后向相关商户收取电费及公摊损耗时,仍按电价下调前的0.89元/千瓦标准收费,未将国家政策红利传导到终端用户。经查,2026年1月至4月期间,该公司共多收取24家商户电费3万余元,目前该公司已按要求向商户全额退费。汉中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警告、罚款1.5万余元的从轻行政处罚决定。

2026年4月,汉中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根据群众举报,发现汉台区一物业公司在未与业主签订协议的情况下,擅自收取业主装修管理费,但无法提供该费用对应的实质性服务证明材料。经查,2023年7月至2026年4月期间,当事人共收取38户业主装修管理费1.4万余元。汉中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限期退款,后对其作出罚款1.49万余元的从轻行政处罚决定。

 

记者/苏珊 实习生 张柏文
编辑/张尧夏
审核/黄湘英
终审/张琛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