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宝鸡市太白县召开“全县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太白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太白县防指副总指挥长王小龙出席并讲话,太白县政府副县长、县防指副总指挥长侯嵘朝主持会议。各镇镇长、分管防汛工作的领导和干部,县防指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村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及省、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2025年防汛抗旱工作,系统安排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县气象局分析通报了2026年气象形势,县农水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县文旅局、黄柏塬镇分别围绕山洪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御、旅游景区安全度汛、基层防汛转移避险作交流发言;当会签订了2026年度防汛抗旱目标责任书。
会议要求,当前已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近期广西、湖北、甘肃等地因降雨台风天气,接连发生水库溃坝、山体滑坡等灾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教训十分深刻,防汛形势严峻复杂,各镇各部门要全力以赴抓好以下工作:一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抓好防汛抗旱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更加深入细致地排查风险隐患,更加全面科学地制定应急预案,更加积极主动地落实防范举措,以万全准备应对万一可能,切实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二、突出重点,认真落实防汛抗旱各项工作举措。要特别关注石头河、红岩河、湑水河等重点河流,强化河堤险段修复加固,落实重要河段、重点堤段巡查值守责任,充实防汛抢险力量,做好抗洪抢险准备;要加强涉河在建工程管理,及时排除施工现场隐患,清除河道碍洪设施,保障汛期施工安全;健全县、镇、村三级群测群防体系,细化完善直达一线的应急“叫应”机制和“户帮户、人盯人”转移避险措施;扎实组织开展防抢撤应急演练,让群众熟悉山洪灾害预警方式、转移线路和安置地点,确保发生险情时,能及时叫应、迅速转移,应撤尽撤、不漏一人;细化城镇防汛预案,备足备齐防洪排涝物资,定期清理市政管网、老旧坑塘和城区河道,确保城区积水排泄通畅;严格落实水库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监测预报预警通信、调度运用方案、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加强日常检修维护,加密巡查观测频次,定期检修闸门、闸阀等泄洪设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出问题;健全矿山汛期应急处置反应机制,重点排查矿区河道、井口周边排洪设施等隐患,扎实做好防淹井、防泄漏、防雨水倒灌、防溃坝等工作;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加强旱情监测和会商研判,完善抗旱预案,针对干旱易发区域,提前制定临时应急供水方案,保障群众基本用水需求,最大限度降低干旱灾害损失。三、严阵以待,切实提升防汛抗旱应急处置能力。县防汛办要全面运用陕西省防汛抗旱决策支持系统,及时发布灾害预警和防抗指令,确保突发灾情在最短时间内上报,预警信息在最短时间内通知到村、到组、到户、到人;要进一步完善抢险救援协调联动机制,不断充实基层防汛抢险救援队伍,组织好抢险队伍的技术培训和实战演练,做到科学指挥、安全施救。县气象局、水利局要加大对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的监测力度,为灾情应对提供可靠决策依据。县教体局、文旅局、民政局、卫健局要紧盯学校、旅游景区、医院、养老院等重点区域,扎实开展应急避险演练,全力保障重点群体生命财产安全。交通、电力、通讯部门要持续加强防汛道路、电力和通信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各镇、各部门要迅速开展汛期安全大检查,紧盯水库、水电站、河道堤防、尾矿库、在建涉河工程等重点区域,关注山洪、泥石流、滑坡、城市内涝等重点问题,举一反三、动态排查,确保不漏掉任何一个隐患,不放过任何一项风险。四要强化领导,全面夯实工作责任。防汛抗旱工作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责任重于泰山。各镇、各部门“一把手”要切实扛牢防汛抗旱“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协调调度,逐一落实辖区和分管领域防汛抗旱、巡堤查险和防抢撤责任,把压力传导到最基层、把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会议强调,一要夯实工作责任。各镇、各部门要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细化完善本级防汛抗旱工作预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各业务部门要加强对镇村知识培训,增强防范技能、应急能力和担当意识,确保把防汛抗旱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要全面排查整治。要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止”的要求,重点抓好县域内河流、水库及道路交通、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方面的安全度汛工作。各镇要组织专管员、巡查员定期对重点河流险段、及隐患点进行监测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科学处置。三要加强应急值守。汛期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处置和善后工作;若遇重大险情和灾情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县政府、应急局报告。四要强化督导检查。县防汛办要安排督导组,定期深入镇村进行督查,督促抓好防汛抗旱措施落实。各镇、各防指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性深入镇村检查,全面掌握本区域、本部门防汛抗旱工作情况,全力抓好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来源/太白县宣传部
编辑/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