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规定》4月1日实施

西西新闻 @ 2026-03-11 11:59

3月10日,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西安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规定对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管理要求和禁止行为作出全面细致规范,为城市住宅消防安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西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炳淳在介绍《规定》时表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推进,西安市居民住宅区规模逐年扩大,高层住宅、城中村、老旧小区等不同类型住宅区并存,消防安全治理难度增加。《规定》共三十一条,立足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的痛点难点,从适用范围、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职责、消防安全责任主体、重点区域隐患治理、消防安全设施维护、禁止行为、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
 
《规定》明确了"政府负责、部门监管、社会协同、业主尽责"的工作格局。其中特别强调,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对其专有部分消防安全负责,对共有部分消防安全共同负责。这意味着每位住户都需承担起相应的消防责任。
 
针对近年来频发的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规定》设立了专门条款。明确要求新建住宅区应规划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已建成小区也需按标准增建改建。同时禁止在住宅建筑内为电动车充电,禁止电动车及蓄电池进入电梯,违者将面临相应处罚。
 
《规定》还聚焦"九小场所"、群租房等重点风险领域,对住宅区内托育机构、培训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所提出明确的消防设施配置要求,并规范了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标准。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要求村委会、居委会建立名册并提供帮助。
 
在执法监督方面,《规定》建立完善了投诉举报、联合检查、隐患整改机制。对占用消防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16类常见违法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最高可处五万元罚款。(记者 张黎江)
 
编辑/谷雨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