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陵区纪委监委通报:3人因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被处分

西西新闻 @ 2026-02-04 10:15

2月2日,西安市高陵区纪委监委发布,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高陵区耿镇街道事业工勤人员张小鹏在借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担任中队长期间违规收受礼品的问题。2020年夏天,耿镇街道事业工勤人员张小鹏在借调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西安德盛鑫城车队相关负责人李飞的2条硬盒中华香烟。2023年至2024年,张小鹏在耿镇街办工作期间,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5年12月18日,中共西安市高陵区耿镇街道纪工委给予张小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西安市高陵区中医院副院长李增强在采购西门子彩超医疗设备时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2022年10月,时任西安市高陵区中医院副院长李增强,在西安市高陵区中医院采购西门子彩超时,违规收受陕西亮诚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汪鹏的价值1万元中石油加油卡和价值1万元白酒、香烟。2025年12月12日,西安市高陵区监察委员会给予李增强政务记过处分。

高陵区通远街道党工委委员雷勇在拆迁过程中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2017年至2020年,高陵区通远街道党工委委员雷勇,在官路村拆迁过程中,利用其担任集体土地企业搬迁组组长的职务便利,收受礼品礼金3.29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在此期间,雷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25年8月29日,中共西安市高陵区纪委给予雷勇开除党籍处分,西安市高陵区监察委员会给予雷勇开除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记者 苏珊)

 

编辑/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