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楼内藏机构,西安莲湖区处罚违规校外培训

西西新闻 @ 2026-02-02 14:04

2月2日,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通报了三起隐形变异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案件,相关责任人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此次通报的三起案例均为无证无照机构。这些机构负责人以个人名义,在莲湖区内的居民楼等场所擅自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培训。其中李某,租用于莲湖区馥桂园小区11号楼8楼;刘某,租用于莲湖区汉城北路风尚馨筑小区3号楼1单元1楼;金某,租用于莲湖区丰禾小区35号楼1单元11楼。

莲湖区联合行动组在发现违规行为后,迅速采取行动。执法人员现场约谈了机构负责人,立即叫停了其违规培训行为,并责令其清退违规收取的费用,妥善处理后续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莲湖区教育局依法对上述责任人作出了行政处罚。(记者 张黎江)

 

编辑/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