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心脏病身亡,家属质疑医院操作失误,安康卫健部门及涉事医院回应

西西新闻 @ 2026-01-09 17:46

近日,有安康市民反映,其女儿突发心脏病在安康市中心医院治疗期间,因该医院多项违规操作,导致其女儿抢救无效死亡。2026年1月6日,安康市中心医院称,患者医学死亡原因为急性心力衰竭。安康市卫健委表示,医院是否因违规行为导致患者抢救无效死亡,需根据医疗事故鉴定报告确认。

(安康市中心医院)


家属质疑:医院多次出现违规问题,还提供“假病历”

2025年12月25日,安康市谢女士告诉西西新闻记者,2025年2月1日12时33分,其女儿李某芸(患者)突发心脏病导致意识不清,家属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持续对李某芸进行心肺复苏。12时41分安康市中心医院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因还有呼吸和心跳,未继续进行心肺复苏。

患者家属谢女士表示,在救护车转运过程中,李某芸的血氧浓度与血压急剧下降,医护人员未及时开通静脉通路、未给予吸氧、药物治疗、电除颤或心电图监测等有效抢救措施。12时51分,救护车抵达安康市中心医院高新北院急救中心,此时李某芸已停止呼吸、心跳,被诊断为心脏骤停、缺血缺氧脑病。

谢女士说,到医院后,女儿被送入急诊科,随后在院内治疗。2025年2月1日至2月4日,李某芸在院内治疗期间一直处于昏迷状态。2月2日4时53分,值班护士未核对药物标签,将一位46岁男性患者使用的药物静脉输入李某芸体内,瓶签信息显示静滴时间为1月29日;2月4日上午11时,李某芸转入重症医学科,当晚23时15分宣告救治无效死亡。

(瓶签信息错误的输液管)


“安康市中心医院不仅在院前急救和院内治疗过程中多次出现医疗违规问题,我女儿死亡后还提供与事实情况不符的假病历。”谢女士说,院前急救记录单、急诊科留观病历等显示,120急救人员到达后立即进行心肺复苏。但经安康市卫健委调查,并未进行相关急救措施。

安康中心医院:确有病历报告书写不严谨的问题

2026年1月6日,西西新闻记者来到安康市中心医院,工作人员称,李某芸有13年的扩张性心肌病病史。自2013年开始,在安康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共4次。其中,2025年1月8日曾有医嘱建议行ICD植入,预防致死性室速、室颤导致的恶性事件。2025年2月1日突发意识丧失,由120急救车送至安康市中心医院北院区急诊科进行抢救治疗。

针对安康市中心医院未按《院前急救操作规范》对李某芸给予呼吸支持的问题,工作人员表示,120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对李某芸进行现场评估后,确认不需要做心肺复苏。在救护车转运过程中,因急救条件有限,仅测量呼吸脉搏血压,未采取相关急救措施。

针对李某芸病历真实性的问题,工作人员表示,院方医生存在病历单书写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事实是李某芸从救护车担架转病床时突发呼吸心跳骤停,120立即采取心肺复苏后交接急诊内科进一步抢救。记者询问有无相关监控视频可以证明时,工作人员称附近无监控。

针对值班护士将其他患者药物静脉输入李某芸体内的问题,工作人员称,2月2日4时值班护士未核对瓶签信息,将其他患者的用药复方氯化钠输入李某芸体内,当日8时发现瓶签信息错误,立即向李某芸家属解释说明并致歉,且取得家属谅解。工作人员解释说,因取得家属原谅,瓶签信息错误的输液瓶及溶液根据《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日清日结”的要求,已于当日按照医疗废物处理。

关于瓶签信息错误的药物成分问题,该工作人员称,属于同名称、同规格、同批次药品,仅标签信息错误,该液体符合李某芸治疗医嘱,未造成不良后果。关于瓶签信息显示静滴时间为1月29日,和李某芸输错时间2月2日相差5天,工作人员称,该药品使用前处于未开封状态,且复方氯化钠的保质期通常为24个月,不存在过期药品。

针对护士刘某群未核对瓶签信息,输错药物的处罚问题,工作人员表示,8月15日,医院对值班护士刘某进行批评教育并扣罚当月绩效500元;组织北院急诊科全体护理人员进行核心制度专项培训及考核;对医院重点科室药品管理进行全面排查。

安康市卫健委:需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处罚

2026年1月6日,安康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告诉西西新闻记者,关于李某芸在安康市中心医院死亡事件,卫健部门积极跟进调查核实,2025年3月31日调查结果显示:安康市中心医院诊疗过程符合诊疗规范;参与诊疗的医务人员资质合法;院前急救、院内救治通畅及时;李某芸死亡符合扩张性心肌病的疾病转归。
院方表示,因双方意见不一致,调解未成功。安康市中心医院希望李某芸家属按照正规流程完成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按照鉴定结果进行赔偿;李某芸家属因对安康市中心医院提供的病历报告真实性存疑,迟迟未进行鉴定程序。

工作人员称,根据《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48小时)。因李某芸家属于2月4日向医院索要关键证物,超过暂存时间,所以医院无法提供。

针对医院对值班护士相关处罚是否过轻的问题,工作人员表示,7月2日,卫健委将该事件移交安康市卫生监督所调查,8月5日,监督所提交的调查报告显示查证属实。但根据目前掌握的证据,刘某群输错药物行为和患者死亡暂无因果关系,免于行政处罚,责令医院对刘某群进行处罚。(记者 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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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