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联动调整汉中中心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通知称,为保障城市燃气企业正常稳定运行和用户用气需求,有效传导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降价红利,按照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联动调整汉中市中心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
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方面,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2.34元/m3;第二阶梯销售价格 2.81元/m*;第三阶梯销售价格3.51元/m3(阶梯气价仍按 1:1.2:1.5 比例执行)。
阶梯气量结算周期方面,居民阶梯气量结算周期以年为单位,结算周期起止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用气量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来源/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编辑/景雪琪 谷雨霏(实习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