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中心城区停车收费新标7月20日施行
西西新闻 @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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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咸阳市发改委、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咸阳市中心城区政府定价停车场(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咸发改价费〔2026〕278号),明确自2026年7月20日起,中心城区政府定价停车场(泊位)执行新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原咸发改价费〔2020〕166号文件同时废止。

新标准适用于咸阳市中心城区(含秦都区、渭城区、兴平市阜寨及西吴街办,西咸新区除外)内依法施划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政府财政性资金及国企投资建设的停车场,以及火车站、客运站、医院、学校、公园等具有垄断或公益属性的停车场所。
收费实行差别化定价,划分为一、二、三类区域。
城市道路停车泊位

地面停车场

地下(立体)停车场

关于优惠政策方面,目前所有政府定价停车场(泊位)停车不足30分钟(含)免收费用;新能源汽车在城市道路泊位停放1小时内免费,超时按标准八折计费;执行公务的军警、消防、救护及残疾人合法驾驶车辆免收停车费。
各停车场经营单位应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入口显著位置设置统一公示牌,标明收费标准、时段及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民如发现违规收费可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
记者/张黎江
编辑/张尧夏
审核/黄湘英
终审/张琛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