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建局公开选聘通告
西西新闻 @2026-03-15
近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选聘西安市房屋征收评估鉴定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行为,保障房屋征收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准确,维护征收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西安市房屋征收评估鉴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构成
专家委员会由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价格、房地产、土地、城市规划、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声誉,无房地产、土地、资产估价服务方面的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违纪被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情况;
2. 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在70周岁以内,能够胜任鉴定工作;
3. 专业知识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熟悉房屋征收评估业务与相关政策法规;
4. 热爱估价与房屋征收事业,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
5. 服从管理,接受监督,有时间和精力自愿参加专家委员会的相关服务工作。
(二)必要条件(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同时,申请人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中任意一项)
1.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须执业10年以上,且连续5年以上从事房屋征收拆迁评估工作,具备处理复杂类型房地产估价能力,估价业绩突出,业内有一定知名度;
2. 价格、房地产、土地、城市规划、法律等方面的专家,须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知识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熟悉估价业务与有关政策法规。
三、专家职责
(一)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做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及复核结果进行鉴定,并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二)为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专业论证服务;
(三)参与房屋征收评估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性文件的论证工作;
(四)承担市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专业技术工作。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10日—3月25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三)报名邮箱:xazjj_zsc@xa.gov.cn;
(四)报名所需材料(请提供清晰扫描件或电子文档):
1.西安市房屋征收评估鉴定专家报名表(附件,需个人签字并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1张近期2寸蓝底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
4.能证明个人专业能力与业绩的材料,如:主要工作业绩、获奖情况说明;在相关领域发表的期刊论文;
5.其他需要说明的文件。
五、选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符合条件者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完整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查。市住建局根据聘任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三)择优聘任。根据审核情况、专业需求及聘任数量,择优选聘专家。
(四)公示。拟聘专家名单将在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https://zjj.xa.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五)颁发聘书。公示无异议后,由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聘书,聘期3年。
六、其他事项
(一)专家应遵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并履行保密义务。对违反相关规定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专家,将视情况予以告诫或解聘。
(二)专家参与评估鉴定、咨询论证等工作,将按照市财政相关规定支付劳务费。
咨询电话:029-61328929
联系人:刘晓玲
来源/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折洋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