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西安调整2026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
西西新闻 @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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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26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明确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全市调整 2026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标准执行周期为 2026 年 7 月至 2027 年 6 月,各单位需按时完成基数申报与核定工作。

按照新规,在职职工缴存基数统一按照 2025 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工资总额包含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费等全部劳动报酬。2026 年新入职、新调入职工缴存基数单独划定,新入职职工第二个月全额应发工资作为基数,新调入职工以当月应发工资核算,7 月统一调整时再按当年实际收入重新核定。
本次缴存基数设置清晰上下限,上限为 32726 元,职工月收入超出该标准统一按上限缴存;下限依据西安最低工资分两档执行,新城、碑林、未央、西咸、长庆油田等区域下限 2376 元/月,鄠邑、蓝田、周至三区县下限 2250 元/月。缴存比例维持不变,单位与职工缴存比例区间均为5%—12%,企业可自主选定统一比例,月缴存额由单位、个人两部分相加构成,金额四舍五入取整。
通知同时明确多项配套管理要求。单位缴存前需完善职工身份、手机号等个人账户信息,如实申报基数并向职工公示,接受全员监督。经营困难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可依规申请公积金缓缴。单位及个人缴存资金全额归职工所有,按规定免征个税,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参照本政策执行。
西安公积金中心提醒,各缴存单位务必于 7 月前完成基数调整申报并足额汇缴 7 月公积金,职工可主动核对申报数据,保障自身住房保障权益。新标准落地后,将进一步规范公积金缴存管理,更好支撑职工租房、购房等住房消费需求。(记者 苏珊)
编辑/寇鸣涵 何海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