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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富县法院张桂芳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西西新闻  @202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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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妇联印发了《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延安市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桂芳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张桂芳,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政协富县第九届、第十届委员会常委。自2001年10月参加工作以来,二十多年她始终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坚守的司法初心,她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法理与情理相互交融,起草并组织编印《让理想在健康成长中放飞》《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等法治宣传书籍,开展法治报告进校园、模拟庭审,组织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开展道德讲堂、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女代表、武警官兵等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法院,“零距离”接触阳光司法,感受法院文化,增强法院公信力、影响力、亲和力。坚持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组织拍摄了微电影《法网难逃》等,展现法官干警良好精神风貌。积极探索创新未成年人审判方式,坚持做到庭前查明犯罪诱因、庭审加强教育、庭后回访帮教,未成年犯罪案件数量持续下降。

在家事案件审判过程中,张桂芳创新审判模式,打造温馨审判场所,将“家宁国安”理念深入贯穿家事审判全过程,落实离婚冷静期制度,向遭受家庭暴力的案件当事人发放人身安全保护令。将乡土文化与法治文化密切结合,充分发挥“两说一联”优势,推动形成了家事审判“12344”工作法。作为医疗教育行业和妇女儿童工作的联系法官,她组织开展法官说法16场,化解矛盾纠纷13件。

富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吴雪琴介绍说,近三年来,张桂芳审结民事案件392件,其中,调撤242件,调撤率61.7%。2021年以来,法院家事审判中心共审结家事案件647件,调撤395件,调撤率61%,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同时,作为政协委员,张桂芳能如实反映社情民意,建言献策。认真积极撰写提案、建议案,得到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

多年来,张桂芳政治坚定、对党忠诚,爱岗敬业、满腔热忱,勇于担当,善于总结矛盾纠纷调解经验,在全力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先后被评为“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全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市法院先进工作者”等。

张桂芳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认真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坚定信仰不动摇,践行宗旨不停息,不忘初心、感恩奋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富县法院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来源:延安市富县宣传部
编辑:李玲 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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