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料微博

微信

因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被罚238万元

西西新闻  @2023-08-17

字号

近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对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陕K环罚〔2023〕129号),因该单位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被罚238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陕K环罚〔2023〕129号)显示,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7月6日对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从600万吨/年提升到800万吨/年煤炭开采及加工洗选项目,审定投资金额为8656.961824万元,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参照《陕西省生态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报告书项目已开工建设但主体工程未建成的处罚幅度:项目总投资额的2.5%-3%,按审定资金额投资总额的2.75%,的规定,决定对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处贰佰叁拾捌万元整(238万元)罚款。

据企查查显示,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22日,注册地址位于榆林市榆阳区小纪汗乡奔滩村,注册资本为1604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党亚明。

来源: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董明洁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