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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限放烟花爆竹,不是说说而已!靖边2人被行政处罚 

西西新闻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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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榆林市靖边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查处两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行政处罚2人。

经了解,6月19日11时许,靖边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县城某家属院内将正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白某当场查获;12时许,民警在靖边县统万路将正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马某当场查获。

目前,违法人员白某、马某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靖边县公安局依法行政处罚。民警提醒:请广大市民遵守“禁限放”相关规定,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者,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阻碍、妨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西西新闻榆林
编辑: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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