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标准!惠及安康20万名困难群众
西西新闻 @202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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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安康市民政局消息,自2023年1月1日起,安康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双双提标。
提标后,安康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现行的610元/人月提高到645元/人月,增幅5.7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现行的4830元/人年提高到5370元/人年,增幅11.18%;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现行的800元/人月提高到840元/人月,增幅5%;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现行的6300元/人年提高到6984元/人年,增幅10.86%。
来源:安康新闻网
编辑: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