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规,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和第九采油厂被罚
西西新闻 @20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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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显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及第九采油厂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被处罚。
陕K定边环罚〔2022〕27号行政处罚书显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冯地坑采油作业区地162-2增压撬内的燃气加热炉排气筒未设置废气排放监测孔,违反了《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对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陕K定边环罚〔2022〕28号行政处罚书显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刘峁塬作业区江54-30井场内的燃气加热炉排放废气氮氧化物折算排放浓度为167mg/m3,超标排放0.113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对其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陕K定边环罚〔2022〕29号行政处罚书显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罗庞塬作业区刘46-20井场内的燃气加热炉排放废气氮氧化物折算排放浓度为172mg/m3,超标排放0.146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对其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信用中国(陕西榆林)
编辑: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