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这些区域和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西西新闻 @20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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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商洛市商南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县城区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决定对县城区实行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区域为商南县水泥厂(五里牌岭)以东、火车站移民路与312国道交汇处以西,北环路以南、鹿城中学和阳光大厦以北区域内。限制燃放时间为在阴历除夕至正月初五和元宵节期间,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适当燃放,其余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通告要求下列区域和场所,在任何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分别为国家行政机关、重要军事设施;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商场、旅馆、影剧院、网吧、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机动车停车场;城市道路、地下通道以及其它地下空间;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场所及其外部安全距离以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塔坡大气质量监测点约500米范围内的:1.五里铺村:花上组、花下组、英下组;2.东岗村:上塘坝组、下塘坝组、高楼组、英上组、英下组、洋桥组、小河组。环境局大气质量监测点约500米范围内的:3.西关村:西岗组、西关组、石桥组;4.五里牌村:东一组、西一组、西二组。
此外,通告还提醒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不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还要对其行为承担安全责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监管和教育,并对被监护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负责。举报电话:110、0914—6322273(YT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