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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区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通告

西西新闻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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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西西新闻从宝鸡市陈仓区医疗保障局获悉,陈仓区医疗保障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陈仓区税务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根据陈仓区医疗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宝陈医保发〔2021〕62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凡具有陈仓区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陈仓区居住证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城乡居民。

二、缴费标准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个人缴费标准每人320元。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不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的脱贫不稳定户、返贫致贫人口由财政资金给予150元定额资助,个人按每人170元缴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先行全额缴纳,随后将定额资助发放补助至个人。

三、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时间

2022年度陈仓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至12月31日。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职工医保断保人员,在职工医保参保地办理停保,后在区税务部门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从缴费后的次月享受待遇;新生儿出生90天内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税务部门,使用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参保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未在90天内参保缴费的,从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待遇。

四、新参保办理

税务部门无信息或需调整参保地的人员,持本人户口本等证明或长期居住地公安部门的居住证、有效身份证(具有特殊人员身份的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前往区税务部门进行人员信息登记并缴费。

五、缴费方式

参保人员可选择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四大行及邮储银行、陕西信合、光大银行柜面或网上银行缴费;也可通过云闪付APP、支付宝、微信或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也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缴费。

六、缴费票据

通过金融机构缴费的,以电子订单支付凭证、自助设备机打小票及银行柜面打印的《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为缴费依据。通过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云闪付”、支付宝缴纳的,电子订单支付凭证作为缴费依据。

确需纸质缴费票据的,请通过银行柜面进行缴费。

缴费咨询电话:区税务局6222329;区医保局6216651。
 
宝鸡市陈仓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陈仓区税务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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