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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6岁男童溜出幼儿园被火车撞伤,警方:该园后门无人看守

西西新闻  @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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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延安子长市6岁男童小浩(化名)溜出幼儿园不幸被火车撞伤,亲属称目前小浩已脱离生命危险,但需截肢,正在西安市红会医院骨科病房接受治疗。
 

 

  
9月7日中午,西安铁路公安局延安铁路公安处子长站派出所一民警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经铁路公安部门调查,此次事件警方认定为铁路交通事故,排除治安刑事类案件的可能,即不存在他人将小浩推进铁轨的情况。

  
前述民警称,警方调取视频监控发现,9月2日11时许,小浩从他所在的阳光贝贝幼儿园后门跑出,自行跑到铁轨附近,12点20分左右发生事故。

  
民警表示,经调查发现,涉事幼儿园后门存在无人监管的情况,人员可以随便出入,家属应找当地主管幼儿园的教育部门和幼儿园共同协商处理此事。“家长将孩子交到幼儿园,在上学时间期间,幼儿园有监管责任。”

  
前述民警称,阳光贝贝幼儿园是一所民办幼儿园,在当地教育部门有相关资质备案。

  
7日,澎湃新闻多次致电阳光贝贝幼儿园负责人,截至发稿前未获得有效回应。

  
7日,小浩的亲属雷先生告诉澎湃新闻,小浩今年十月就满6周岁,与奶奶一同生活。9月2日中午11点多,家属到幼儿园接小浩时,被老师告知小浩走丢,随后家长和园方一起寻找小浩。当天下午1点左右,家属接到当地人民医院的电话称,该医院曾接诊过小浩,由于病情严重已转至西安市红会医院接受治疗。

  
雷先生称,家属向警方和园方沟通后初步了解到,小浩当天从幼儿园后门走到火车铁轨处,被火车撞伤。延安铁路公安处子长站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将小浩第一时间送到子长县人民医院。“当时小浩失血过多几乎休克,子长县人民医院做了处理后,120车将小浩送到西安市红会医院抢救,现在小浩还在红会医院接受治疗。”雷先生表示。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认为,涉事幼儿园管理失职,须承担赔偿责任。铁路部门是否也 有责任,则要看且铁路防护设施是否合规。“如果合规没有责任,如果不合规,也有部分责任。”丁金坤称。

  
丁金坤律师表示,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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