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建锦绣天地c区交付,业主却等来一纸30万“补差通知”?

西西新闻 @ 2021-10-22 11:35

收房本是件值得开心的事儿,却被告知原本赠送的阳台和露台要自己买,需补缴约30万元差价,否则不予交房?西安浐灞生态区中建锦绣天地c区的业主们正面临着这样的困境。
 
业主:赠送露台/阳台计入面积,莫名补缴30万
 
西西新闻了解到,西安中建锦绣天地C区1#、2#楼均为14层建筑,顶层为跃层户型,跃层下层设有阳台和露台,目前阳台为封闭,露台为半封闭。
 
此次涉及“补差价”的业主共10户,均在1#、2#楼顶层。纠纷的主要原因是商品房买卖合同里不计入购买面积的非封闭阳台和露台,分别被做成全封闭阳台和半封闭露台后,封闭部分要计入产权登记面积,平均每户需补缴约25-32万元。
 
C区2#楼实测报告 业主供图
 
业主胡先生反映,小区建设单位为西安中建恒孚置业有限公司,合同交付时间为2021年7月,自己已于2021年8月顺利收房,毛坯交付未发现太大的质量问题,收房面积也是合同签约面积。但随后9月底又收到了开发商关于支付房屋面积差价款的告知函,让补缴差价。而其余9户至今因“差价款”纠纷仍未能收房。
 
补缴差价款告知函 业主供图
 
买卖合同对建面和阳台的说明 业主供图
 
这是至今还未收房的业主张先生提供的合同信息,张先生所购房源建筑面积为192.38㎡,2个阳台为非封闭式。如今,2个阳台变成封闭式阳台,房屋实用面积在此前基础上没有增加,测量面积增加了19.72㎡,目前总建筑面积为212.1㎡,以合同单价15548元/㎡计算,需再补缴306607元。
 
张先生表示:“按合同约定,我们顶跃下层的露台和阳台是赠送的,期间开发商还与我们签订了封阳台委托协议书,协议里明确写的是买受人不可撤销委托出卖人对该房屋阳台进行封闭,该房屋产权登记面积不因阳台封闭而发生变更,但收房前又收到了房屋面积变更补差价款的通知”。
 
封阳台委托协议书 业主供图
 
此外,业主们还有这样一个顾虑:如果面积增加,后期大修基金、契税、物业、采暖费可能都会按新增面积来收取。
 
据了解,西安中建锦绣天地C区共5栋楼,其中已交房的3#、4#、5#楼顶层均未出现收房面积与合同面积有较大不符情况,开发商也未与其业主顶签订封阳台委托协议书,交付露台为非封闭式阳台,未补差价。
 
全封闭与非封闭阳台对比 业主供图
 
浐灞住建:规划验收情况与前期规划审批情况一致
 
对1#、2#顶楼涉及问题,浐灞生态区也给出了回复:施工图审查图纸与规划备案图纸一致,规划验收情况与前期规划审批情况一致。
 
图源:人民网地方政府留言板
 
从规划局方,业主们也得到了相似的回复:开发商没有更改规划,规划设计就是如此,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关于封阳台面积不发生变更的一系列操作,规划局也不知何种原因。
 
“如果备案规划未做更改,现在收房又有面积变更,那到底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我们中间从未收到过建筑面积要改变的通知,直到收房时才被告知”,业主张先生说。
 
业主们也积极向上级反映过,浐灞住建已约谈开发商让尽快处理;西安住建表示也会督促此问题尽快解决。
 
开发商:让步50%各承担一半,业主对此不满
 
10月16日,西安中建恒孚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与业主进行了一次现场协商。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各让步50%,差价款开发商与业主各承担一半。对此次商议结果,业主们全票否决。
 
业主们表示:“赠送的露台和阳台还要收费本来就是不合理的,我们要求按合同交房”。目前,西安中建锦绣天地c区1#、2#顶层的业主们仍在通过多方渠道商讨维权,只为能早日如愿收房。(WX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