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力量守护家庭与少年成长 渭南市临渭区司法局开展民法典专题宣讲
西西新闻 @2026-06-25
为持续深化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生活化,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近日,渭南市临渭区司法局“青年干部上讲台——新法解读”系列宣讲活动第三期顺利开讲。本期活动聚焦群众高度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与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两名基层青年司法干部以案释法、通俗讲法,为广大群众普及与家庭生活、未成年人成长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本次宣讲摒弃晦涩生硬的法条堆砌,立足基层民生实际,用真实鲜活的生活案例拆解法律条文,精准解答群众在婚姻家庭、子女监护、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常见法律困惑。临渭区司法局人民司法所所长祖毓萌、阎村司法所所长王海梅分别登台授课,针对性解读核心法律条款,让抽象的法律条文变得通俗易懂、可学可用,切实提升普法宣传的实效性和覆盖面。

在婚姻家庭法律知识解读环节,宣讲人围绕群众日常高频咨询的热点问题,系统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核心条款,厘清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契约与责任边界。针对离婚冷静期,宣讲人详细阐释法条规定,明确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起三十日的冷静期规则,以及期满三十日的离婚证申领要求,让群众理性看待离婚程序,珍惜婚姻家庭。
针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宣讲人明确界定债务归属标准,区分夫妻共同签字、事后追认、家庭日常开支所负共同债务,以及一方超出家庭生活所需的个人债务,同时说明债权人举证例外情形,有效规避家庭债务纠纷风险。
同时,宣讲人梳理了法定准予离婚情形,详细解读重婚同居、家暴遗弃、恶习不改、分居满两年等法定离婚条件,以及二次分居起诉离婚的相关规定,为群众依法处理婚姻纠纷提供清晰法律依据。在子女抚养方面,严格阐释未成年人抚养核心原则,明确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权责,细化两周岁、两至八周岁、八周岁以上不同年龄段子女的抚养判定标准,始终坚守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在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宣讲中,宣讲人重点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监护责任落实展开讲解,明确监护既是法定权利更是刚性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详细解读监护人核心职责,要求监护人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及各项合法权益,不履职、侵权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介绍了遗嘱指定监护、协商确定监护两种监护确立方式,强调需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真实意愿。
此外,宣讲重点普及了紧急临时照料、国家兜底监护机制,明确突发事件监护人缺位时,社区、村居、民政部门的临时照料责任,以及无合格监护人时民政、村居、社区的兜底监护职责,全方位筑牢未成年人权益法治保护屏障。
此次普法宣讲活动,聚焦家庭民生、守护少年成长,精准贴合群众刚需,有效补齐了群众婚姻家庭、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法律知识短板。下一步,临渭区司法局将持续依托“青年干部上讲台”特色普法品牌,发挥青年干部普法先锋作用,常态化开展精准化、接地气的法治宣讲活动,持续深化干部作风能力建设,以优质法治服务护航辖区家庭和谐、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平安临渭、法治临渭建设筑牢基层根基。
西西新闻渭南
编辑/席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