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镇安县:山路再远,也要把“法”送到家
西西新闻 @2026-03-13
“娃,你们又来了!快进屋坐。”3月11日上午,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一处深山沟里,80岁的邢某拉着司法助理员李显群的手,一个劲儿地往屋里让。谁能想到,眼前这位热情的老人,几个月前却因一次烧地边过失成了社区矫正对象。
依照法律规定,她需要到司法所报到。可对于一个独居深山、不识字、年近八旬的老人来说,这段山路也很艰难。她女儿只好去永乐司法所求助。
“司法所同志,我实在没办法了,能不能帮帮我们?”那天的场景,李显群至今记忆犹新。
面对这样一位特殊的社区矫正对象,永乐司法所当即决定:启动特殊帮矫预案,把教育矫正工作“搬”到山里去!
第二天,工作人员便带着法律文书,来到老人家中。没有庄严的会场,却有同样严肃的程序。工作人员逐字逐句宣读社区矫正告知书,耐心讲解权利义务,完成了这场特殊的入矫手续。老人听着听着,红了眼眶:“我都这把年纪了,还让你们跑这么远……”
入矫只是第一步。考虑到老人不识字,工作人员就用最朴实的“土话”,结合烧荒、用火这些老人熟悉的事,把法律法规掰开揉碎了讲给她听。这种“一对一”的上门普法,让法条不再是冰冷的文字,而是化作了老人心中守规矩的准绳。
监督与帮扶也同步跟上。司法所把村干部和老人的女儿都拉了进来,织起一张“帮矫网”。女儿负责日常照料和提醒,村干部就近盯着、帮着,司法所定期上门走访。这张网里,有法律的刚性,也有亲情的温度。
在永乐司法所,这样的“上门”不是头一回,也不会是最后一次。一年下来,工作人员为那些年龄偏大、身体不便的社区矫正对象送“法”上门40多趟。山路弯弯,走一趟就是半天,他们知道,对那些行动不便的社区矫正对象来说,这一趟趟的上门,就是把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温暖送到家门口。
基层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有时就是这样——没有惊天动地的大事,只有一次次翻山越岭,一句句暖心叮嘱。正是这些看似平常的坚持,让刑罚执行有了温度,也让那些曾经犯错的人,依然能被社会接纳和关怀。 (通讯员 匡培印 安艳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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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明洁 陈丹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