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商南县人民法院:司法调解化纠纷 温情守护解民忧
西西新闻 @2025-10-27
近日,商洛市商南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火灾事故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承办法官秉持“司法为民”初心,以耐心消弭对立、用温情化解矛盾,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此举不仅为逝者家属挽回经济损失,更让司法温度直抵人心,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2023年11月16日凌晨,原告儿子在某娱乐公司员工宿舍休息时突遭火灾不幸身亡。经公安部门现场勘查与调查取证,该事故被定性为意外事件。但原告认为,事故发生时宿舍区域火灾报警装置未及时触发,且涉事多方在安全管理、设施维护等方面存在责任疏漏,遂将相关责任主体诉至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642579.5元,并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由于案件涉及娱乐公司、酒店、农业发展公司等多方被告,责任链条交叉复杂,加之原告因亲属离世情绪悲痛激动,双方初始沟通分歧巨大,矛盾化解难度颇高。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启动调解工作:一方面逐页审阅卷宗、走访事故现场、核对证据材料,精准梳理案件事实脉络,清晰界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边界;另一方面充分考量当事人情绪状态,创新采用“背靠背+面对面”调解模式——先分别与双方沟通,耐心倾听原告的悲痛诉求与被告的责任顾虑,再结合《民法典》《消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深入浅出释法说理,客观分析案件争议焦点、证据效力及可能的裁判结果,引导当事人理性评估诉讼风险。
调解过程中,法官始终注重“法理”与“情理”的融合贯通。既向被告阐明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底线,也向原告说明意外事件中责任划分的客观依据,同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逝者已矣,家属更需要的是慰藉与保障;企业经营亦需正视安全责任,以负责任的态度化解纠纷。”经过三轮耐心细致的沟通协商,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为和解创造了有利条件。
最终,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徐某、王某共同向原告赔偿各项损失85000元,该款项已于调解当日当庭足额兑现;被告陕西某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某酒店、陕西某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向原告赔偿各项损失25000元,款项亦同步履行完毕。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当事人履行义务后,就本次火灾事故再无任何争议,一场可能引发长期诉讼的纠纷就此圆满化解。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是商南法院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生动实践。不仅及时缓解了原告家庭经济困境、给予其情感慰藉,更避免了矛盾进一步升级激化,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商南法院将持续深化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以更优司法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筑牢法治基石。(通讯员 邱荣先 陈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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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明洁 陈丹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