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料微博

微信

宝鸡银保监分局一天开出16张罚单 3保险公司被处罚 罚款总额27万余元

西西新闻  @2022-04-19

字号
4月11日,中国银保监会宝鸡监管分局一天开出16张罚单,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中心支公司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陈仓支公司3家保险公司15人的违规行为分别做出行政处罚,总罚款高达27.15万元。

据了解,在中国银保监会宝鸡监管分局开出的罚单中,三家保险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分别为销售人员超地域执业和采取不正当方式引诱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利用虚挂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和虚列费用套取资金。

其中,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中心支公司,工作人员张芳玲、王春鹃因“销售人员超地域执业和采取不正当方式引诱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宝鸡银保监分局根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中心支公司以及张芳玲、王春鹃进行警告,并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中心支公司罚款6万元,张芳玲罚款0.5万元,王春鹃罚款0.3万元。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中心支公司个人保险代理人王海燕、胥青青、陈晓霞、王海英、王红玲、苟春连、淮利萍、刘国虾、白巧玲、李俐儋、李国娟11人,利用虚挂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宝鸡市银保监局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对上述11人做出警告,并对王海燕处罚款1万元;对胥青青处罚款0.7万元;对陈晓霞处罚款0.4万元;对王海英处罚款0.4万元;对王红玲处罚款0.3万元;对苟春连、淮利萍分别处罚款0.15万元;对刘国虾、白巧玲、李俐儋、李国娟分别处罚款0.1万元。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陈仓支公司法定代表人庞正华,两次虚列费用套取资金,宝鸡银保监分局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对其做出警告,并处于17万元的处罚。

西西新闻宝鸡
实习编辑:李亚楠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