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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两女子以帮忙办理“公租房”为由诈骗60万

西西新闻  @20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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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渭南市蒲城县公安局兴镇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以帮助办理公租房为名的系列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为20名受害群众追回并返还现金60万元。

2021年11月24日,家住蒲城县的沈先生匆忙来到兴镇派出所报案,称有人在兴镇以帮助办理“公租房”的名义骗取了他2万元。据沈先生表示,2021年6月份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姜某某(女,42岁,蒲城孙镇人),在双方交谈中,姜某某称其在住建局有关系,2万元就可以办到一套公租房,一个月就能到手,问沈先生要不要来一套。沈先生虽然对姜某某的话半信半疑,但因姜某某给他的印象不错,还是朋友给介绍的,就放松警惕,一口气定了两套公租房,并通过微信向姜某某转了4万元。

期间,沈先生曾多次询问姜某某公租房办理情况并要求退款,姜某某以各种理由推辞,让沈先生继续等待不要退款。一直到2021年11月24日也没有等到自己的公租房。沈先生越想越不对劲,意识到自己可能受骗后便来到派出所报案。

接到报警后,民警快速出击,于2021年11月25日在县城某建材市场一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姜某某抓获,姜某某很快承认了其以办理公租房的名义骗取沈先生微信转账4万元的犯罪事实。但随着案件的深挖,民警发现本案中还隐藏着一起“案中案”。原来,姜某某也是被人以同样的理由骗过。

2021年4月中旬,姜某某经朋友介绍认识到了自称有关系能办到公租房的另一犯罪嫌疑人刘某(女,35岁,蒲城罕井人),刘某让姜某某帮其介绍“客源”,办理一套只要15000元,但需要先交付5000元定金。姜某某信以为真,遂将其亲朋共计12人介绍办理公租房,并收取5000元定金或15000元全款,但每套房只转给刘某定金5000元,其余钱财自己则用于偿还了债务。直至2021年5月底6月初,姜某某意识到刘某并没有能力帮人办理公租房,方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但贪婪的心理作祟,为谋取私利,便开始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宣称可以以2-3万元帮人办理公租房。从六月初至九月中旬,陆陆续续有22名群众被姜某某诈骗钱财共计60万元。

民警很快就找到了刘某,刘某也对自己以办理公租房的名义实施诈骗的犯罪实施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姜某某、刘某已被蒲城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公租房或者廉租房一定要通过正规程序进行申请,对以能帮忙申请廉租房为由索要钱财的人员,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来源:渭南市公安局官方账号
编辑:孙建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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