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料微博

微信

咸阳市城区货运车辆管控措施4月1日起调整

西西新闻  @2026-04-01

字号
近日,咸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通告,自4月1日0时起对城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措施进行调整,新规有效期至2027年3月31日。
据了解,本次管控车辆包括中重型柴油载货汽车(含牵引车和挂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柴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车辆(以上车辆均包含外埠号牌和燃气货车)。
 
管控区域分为禁行区和限行区:禁行区全天禁止管控车辆通行;限行区每日20:00—08:30(次日)禁止管控车辆通行。
 


值得注意的是,因生产生活、重点工程建设等需要,确需在管控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中重型货车(含燃气)、专项作业车、渣土清运和商砼车辆,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办货车电子通行码。各类执行急救、消防、抢险、救援任务的车辆不受通行限制。城市运维保障特种车辆避让早晚交通高峰期不受通行限制。 
 
高新区禁行区域设1个月过渡期(4月1日至5月1日),过渡期内允许管控车辆每日8:30-20:00时段通行,其余时段禁止通行。(记者 苏珊)
 
编辑/谷雨霏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