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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50余项重点任务 硬核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西西新闻  @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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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上午,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凝心聚力高质量发展、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系列新闻发布会,会上,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浩,介绍陕西省深入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
      
刘浩介绍,按照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陕西“十四五”发展的部署要求,围绕住房制度建设、城乡建设和建筑业发展三大领域,将健全住房制度体系,实施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行动,提出50余项重点任务,到2025年,实现全省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健全完善,城市建设方式明显转变,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建筑业转型发展成效显著,住建行业科技创新与绿色发展水平稳步提升。
      
据介绍,陕西深入开展棚改项目三年攻坚行动以来,棚户区改造稳步推进。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管理制度,建立了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并被住建部在全国推广。
      
截至8月底,陕西省棚户区改造新开工7102套,棚改基本建成1.759万套,发放租赁补贴3.5136万户,完成投资152.25亿元,其中西安市完成2.2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筹集;归集住房公积金439.55亿元、提取270.31亿元;32个保障房小区被命名为2020年度省级“和谐社区•幸福家园”。“住得进、稳得住、有尊严”基本实现。
      
在此基础上,陕西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加快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把城市体检作为实施城市更新的路径,在住建部65项体检指标基础上,从营商环境、对外开放、生态城市、安全韧性等方面增补14项指标,推荐西安市、延安市列入国家样本体检城市。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的重要举措,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选取了10个县(区)作为试点,推动建立政府、居民和社会力量共建共治共享的政策机制,积极探索金融支持市场力量参与改造的可复制可推广模式。突出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风貌,初步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开展了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工作,积极推进《陕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城市的承载力、宜居性、包容度得到进一步增强。
      
截至今年8月底,陕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已开工2549个小区,开工率70.38%,惠及27.61万户居民;全省共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6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7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3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9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18个、省级历史文化街区25个。
     
此外,陕西进一步探索城市管理新方法、新路子,积极打造优美的城市人居环境,使城市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选取西安市曲江新区等9个区作为省级垃圾分类示范区,探索各具特色的垃圾分类示范模式,向9个省级垃圾分类示范区配备18辆厨余垃圾运输车,与浙江省宁波市建立垃圾分类“1对1”交流协作机制。系统推进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组织编制全省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全省城市排水防涝评估,逐市精准画像,制定“一城一策”。全面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以“三清两提升”为重点,有效治理脏乱差问题,扮靓城市容貌。
      
截至8月底,陕西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93%,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6.79%,省级以上园林城市实现全覆盖,园林县城覆盖率达到97%。
      
据了解,陕西省在巩固提升省级重点示范镇、省级文化旅游名镇和特色小镇建设的基础上,加快培育100个乡村振兴示范镇,目前已完成摸底调查,指标体系制定,推动“两镇”建设与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有效衔接。围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立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利用卫星遥感技术检测全省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情况,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全流程闭环管理。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落实“四不摘”工作要求,以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为重点,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截至目前,纳入2021年度危房改造计划3313户,已开工1883户,竣工1660户;已建设改造宜居农房1100户;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自然村比例达到84.86%。
      
刘浩表示,下一步,陕西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为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WX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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