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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地27.12亩 榆能横山煤电公司 被罚14万元

西西新闻  @202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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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西西新闻从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非法占地27.12亩,被处以罚款14万元、退还土地以及没收部分土地上的建筑物等。

据悉,2018 年9 月、2019年10月、2020年9 月,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横山区波罗镇波罗村、沙沟村、前梁村建设运煤专线、重载库房、管带机和高架桥(2021 年 9 月 1 日前已建成,9 月 1 日后未施工),形成非法占地事实。

经调查核实,面积18080 平方米(折合 27.12 亩),其中:耕地1201平方米(折合 1.8 亩)、草地11141 平方米(折合 16.71 亩)、林地 832 平方米(折合 1.25 亩)、建设用地 1839 平方米(折合 2.76 亩)、未利用地 2789 平方米(折合 4.18 亩),已纳入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调整优化方案,建设用地上违法建筑面积 1517.14 平方米、草地上违法建筑面积 20765 平方米;耕地154平方米(折合 0.23 亩)、草地109平方米(折合 0.16 亩)、林地15平方米(折 合 0.02 亩),未纳入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调整优化方案,地上无建筑物。

根据相关规定,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将非法占用 14691 平方米(折合 22.04 亩)土地退还给波罗村村民委员会,将非法占用 745 平方米(折合 1.12 亩)土地退还给沙沟村村民委员会、将非法占用 2644 平方米(折合 3.97 亩)土地退还给前梁村村民委员会;于十五日内自行恢复 278 平方米(折合 0.42 亩) 耕地、草地、林地原状;同时,没收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非法占用草地上新建的 20765 平方米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移交波罗镇政府;并对其罚款人民币14.9376万元。

据了解,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15日,注册地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波罗镇波罗村高兴庄小组,法定代表人为刘春晓。经营范围包括火力发电厂的建设及运营;从事煤炭资源及其系列产品的经营等。

西西新闻榆林:李玲
编辑:孙建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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